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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科技图书馆办证须知
一、办证资格
凡需借阅我馆书刊文献,愿意遵守我馆借书规定的我国公民,可凭身份证(军人证、驾照等)等有效证件,均可免费办理借书证。
二、证件的种类及持证读者的权限
1.A 类借书证
持 A 类借书证的读者,需交纳押金伍拾元(¥ 50.00 ),可外借馆藏中外文图书 2 册,光盘 2 张,借期 30 天。
2.B 类借书证
持 B 类借书证的读者,需交纳押金壹佰元(¥ 100.00 ),可外借馆藏中外文图书 3 册,光盘 2 张,借期 30 天。
3.C 类借书证
持 C 类借书证的读者,需交纳押金贰佰元(¥ 200.00 ),可外借馆藏中外文图书 4 册,光盘 2 张,借期 40 天。
4.E 类借书证
持 E 类借书证的读者,需交纳押金肆佰元(¥ 400.00 ),可外借馆藏中外文图书 8 册,光盘 4 张,借期 60 天。
持 A 、 B 、 C 、 E 类借书证的读者,均可在借书处查阅中文标准文献和过期中文报纸。
请各位读者根据您借书的需求,结合我馆 A 、 B 、 C 、 E 四类借书证不同的借书权限,合理选定借书证的类别,以便使您借到想要看的图书。
三、办证办法
需办理借书证的读者,凭本人有效证件(如:身份证、军人证、学生证、驾照等),在办证处领取读者登记表,逐项填写后,交纳相应押金,即可领证。
四、遗失及退证
借书证即为押金凭证,请您妥善保管好借书证。如不慎遗失,请及时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,一周后方可补办。
如需退证,请您先将所借图书还清,并无逾期欠费,再持原办证时出示的有效证件和借书证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。
五、办证时间
逢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(节假日除外)
办证处电话:0771-5302040
六、本须知从 2009 年 1 月 12 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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